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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体育平台河南高院: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二)

发布时间:2024-07-31 15:26:47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总结交流全省人民法庭工作经验和做法,发挥优秀人民法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建设和工作水平,省法院经严格把关、认线个全省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予以发布。

  本批案例集中展示了全省各地人民法庭在促推诉源治理、就地化解纠纷等方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尤其是针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常见纠纷,通过柔性司法、打造特色调解品牌、多元解纷等创新做法,优先适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矛盾在源头实质化解。

  【案例28】巩义市人民法院竹林人民法庭:内外联动深度融合“三田留余”解纷争

  【案例30】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法院白马寺人民法庭:精准分类指导构建诉源治理社会协同新局面

  【案例33】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汤河人民法庭:“三诉三发力”推动乡村和谐善治新风尚

  【案例34】原阳县人民法院桥北人民法庭:能动司法打造服务保障中原农谷“司法矩阵”

  【案例35】博爱县人民法院许良人民法庭:打造“三三”家事纠纷专业治理模式

  【案例36】台前县人民法院孙口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协同运行赋能矛盾源头治理

  【案例37】禹州市人民法院郭连人民法庭:“联融治”服务“药都”高质量发展

  【案例40】夏邑县人民法院孔庄人民法庭:“三手抓”工作法预防化解农村高额彩礼纠纷

  【案例41】鹿邑县人民法院试量人民法庭:“三化”联动筑牢基层解纷“桥头堡”

  【案例42】汝南县人民法院老君庙人民法庭:“四段”调解绘就和谐社会新“枫”景

  【案例43】新野县人民法院新甸铺人民法庭:法治新“枫”打造“新安无讼”品牌

  【案例45】济源市人民法院思礼人民法庭:延伸职能开展诉源治理能动履职创建枫桥法庭

  【案例46】栾川县人民法院潭头人民法庭:瞄准群众需求“风向标”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

  【案例48】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人民法庭:“四依四创”合力化解群众家的烦心事

  【案例49】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蒲山人民法庭:“四滤”工作法实质化解机动车交通事故

  巩义市人民法院竹林人民法庭是集“调立审执访”五位一体的乡村法庭,负责巩义市东部四个乡镇的民事案件。竹林法庭坚持内外联动,以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目标,不断延伸司法职能,以情与法的和谐共鸣化解纷争。

  变“坐堂办案”为“主动出诊”,担负起“抓前端、治未病”的治理责任,推出“开两会”“建两群”“两登记”“四评选”工作模式。一是定期邀请村(社区)支部书记到法庭召开座谈会,及时对重大敏感案件召开协调会。二是建立以镇为单位的各村支部书记微信群、各村人民调解员微信群,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推送法律法规解读和经典调解案例。三是建立纠纷排查登记和矛盾出村登记机制,形成以村委会为主体,各村民小组、党小组为成员的三级矛盾排查网络格局。未能化解的纠纷,特别是家事纠纷、涉众纠纷,村委会登记后及时向法庭反馈并引导当事人依法立案。四是开展“四评选”活动,即在四个镇每季度评选“无诉讼、无执行、无犯罪、无信访”法治示范村。

  搭建“三田留余”调解平台,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源头预防化解纠纷,真切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巩义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丰富、特色鲜明,竹林法庭将辖区广泛流传的“尊父遗言为孝、兄弟和睦为义”的三田文化及豫商典范康百万家族“以德兴商”的留余文化融入家事和商事纠纷调解,通过融情入理的思想工作,促进矛盾纠纷的诉前化解。诉前调解分流率达60%,诉前调解成功率达72%。

  按照发现矛盾数量、化解纠纷比例、委派化解效果等指标,评价辖区人民调解员工作。颁发“五星调解员”荣誉证书,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职业尊荣感。每月举办“人民调解我来讲”大课堂,由富有经验的优秀调解员、法官传授调解技巧,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对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进行示范解析,对线上调解进行指导,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管理。近两年来共组织辖区调解员培训15次,业务指导180余次,诉前调解成功案件400余件。

  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调解寻求案件的最佳处理效果,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中。建立“七两八调”工作机制,通过案结让当事人打开心结,由结案了事转变为案结事了。“七两”调解工作法,用于指导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工作,以一变“两境”,通过调解“环境”的改变从而改变当事人的心境;二动“两情”,动热情,动真情;三用“两心”,用诚心,用细心;四说“两话”,说“土话”,说“行话”;五能“两会”,“会说”“会写”;六借“两力”,借代理人之力,借法官之力;七求“两好”,司法效果好,社会效果好。建立“诉前调、立案调、诉中调、判后调、上诉调、执行调、信访调、再审调”八调工作机制,不放过任何调解机会,把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用细腻的情感、精准的法理努力促成纠纷有效解决、实质化解。

  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的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广泛发动各类调解主体、机构团体,形成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的多元纠纷解决合力。一是加强与党建工作的融合。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党组成员联系法庭支部制度,每一名班子成员分管一个人民法庭,全面提升辖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加强与平安建设的融合。将法庭工作始终定位于平安建设的基层力量,主动融入“三零”创建工作,逐步形成纠纷的共防、共解、共治。三是加强与调解组织的融合。探索建立“3+2”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纵向构建“驻点、驻站、驻庭”三级金字塔式解纷格局。在辖区各村设驻点调解室,争取“小事不出村”;在镇、街道办设驻站调解室,做到“大事不出镇”;在法庭内设驻庭调解室,确保“矛盾不上交”。横向建立“行业调解”和“慈竹和枫”乡贤工作室,充分发挥乡贤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加强与网格工作的融合。派驻法官下沉乡镇综治网格,确保每个网格单元都有一名网格法官对接,利用网格员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基础好的特点,协同调处矛盾纠纷的化解。五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宣传诉源治理、多元解纷优秀案例,不断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家庭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老人、妇女、儿童是家庭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共建共享美好生活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尉氏县人民法院门楼任人民法庭高度重视家事审判工作,扎实开展维权行动,打造辖区人民群众心中的法律护盾和温暖港湾。

  门楼任法庭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1+N”解纷联动体系。强化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以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妇联、村委会为主阵地,把庭审现场作为“辅阵地”向街头、村头、地头前移,形成矛盾纠纷解决合力。针对收案量较高的婚约彩礼案件,积极构建“村庭联合”诉源治理体系,组织干警深入村镇对彩礼问题进行调研,助力农村彩礼习俗破旧立新,衔接好诉讼与非诉解纷工作。在辖区内实地调研基础上,多次召开婚约彩礼纠纷类案专题研讨会,深入研讨诉讼主体、返还范围、返还比例等问题,就彩礼的认定标准、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等问题形成裁判指引,供法官、调解员参考使用。结合彩礼返还纠纷案件的处理经验,指导辖区60个村将彩礼金额、随礼数额纳入到村规民约,为爱“减负”,破解“天价彩礼”治理难题。同时,法庭以特邀调解员作为先导力量,开展家事纠纷解决和诉前调解工作,共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调解过程中,坚持维护社会和谐与修补社会关系并重的原则,稳妥处理因婚约彩礼、离婚、赡养、抚养产生的纠纷,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及时化解矛盾,让部分家事纠纷在轻松、柔性、温馨的氛围内得到解决,止步于诉前。

  法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学法、懂法、用法。通过法院自媒体平台,积极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月”活动,组织干警广泛宣传《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法律咨询。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和“法庭开放日”活动,每学期为辖区在校学生讲法治课,邀请学校学生、社区群众走进法庭,观摩旁听庭审,体验法治文化,通过“小手拉大手、送法进万家”的方式向社会大众普及法律,宣传法治。法庭组建辖区各村庄的妇女主任“妇女微家队”微信群,定期推送关于婚约彩礼的精神、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内容,为解决家事矛盾纠纷提供法律依据。就婚约财产纠纷、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归属等案件焦点问题,开展“倡导移风易俗高价彩礼”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发放以审判实例制作的移风易俗、高价彩礼宣传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充分发挥乡村“网格化管理”力量,通过“共享网格”对辖区内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件、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事件,及时互通,协同研究处置方案,形成深度融合工作格局。在法庭开辟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绿色通道”,对涉及老人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坚持“快立案、快排期、快送达、快调解、快审理、快执行”的“六快”工作原则,审理中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身心特点,采用“引导法”“规劝法”“感化法”等方式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工作,及时处置家庭纠纷特别是家庭暴力类案件,有效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就地解决矛盾,为广大人民群众现场讲解法律,让群众现场感受身边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

  充分发挥智慧司法服务,2023年网上开庭286次、在线次。严格执行案后回访制度,采用电话、微信、面谈等方式进行案件判后回访,充分听取当事人对案件办理全过程的意见建议,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做好案结事了的后半篇文章。法庭专门设立心理辅导室,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涉案老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支持和辅导,确保在解决法律问题的同时关注的心理健康。法庭还与当地的民政部门、福利院、学校等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共同关心和帮助需要特殊照顾的老人、妇女和儿童,为他们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实际困难。

  通过不懈努力,门楼任法庭新收的家事纠纷数量连年明显下降:2023年新收家事纠纷案件105件,同比减少32.26%;2024年上半年新收28件,同比减少37.78%,且无上诉案件;多数婚约财产纠纷当庭调解、当场履行。辖区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高,家庭关系更加和睦、社会关系更加稳定。

  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法院白马寺人民法庭位于历史名镇白马寺镇,现辖20个行政村,辖区人口5.19万余人,面积超过44.49平方公里。白马寺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出台《关于做实调解工作分类指导助推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基层优势,通过定制化调解培训,精准分类指导,建立联调组织,努力提升人民调解组织业务能力,诉源治理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共建共享,指导调解“五个同步”。在各基层组织确立固定联络人,法庭建立大调解微信群,与各基层调解组织建立常态化业务指导联系,通过定期联席会议,掌握调解动态,听取调解员意见建议,促进人民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理念、调解专业、调解步调、调解努力、调解效果上做到同步统一,助推基层诉源治理实现新突破。

  二是分级分类,精准指导提升调解能力。分析研判近三年受理案件数据,摸清易发多发纠纷案件类型、调解人员业务需求、村居纠纷案件特点、基层治理需求、“三清两建”工作要求和诉源治理等实际情况,做到五个“分类指导”,即针对纠纷问题指导、针对调解员需求指导、针对信访纠纷指导、针对“八类案由”指导、针对基层治理指导,做实人民调解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根据各社区调解组织不同需求采取订单式指导,量身定做培训方式:针对人口企业众多、经济民生环境复杂的村居社区,注重指导婚姻家庭、土地流转、排水相邻等常规法律问题,在调解方式上引导人民调解员延伸思考,挖掘矛盾根源,在信访联动、行政处罚、刑事后果等方面加强培训;对土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突出的村落,着重对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经营权流转、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培训,确保在土地流转中,既要严守基本农田红线,又要活跃经济刺激发展,兼顾生态保护和农业农村发展。

  一是以网格为灵敏“触点”。结合“四官服务进社区”活动,通过大调解微信群实时掌握各网格点矛盾纠纷发展状态,及时给予网格员调解指导和法律支持,必要时参与共同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

  二是以社区(村)为重要“支点”。在社区(村)分别设立诉调对接室、“法律”服务点,每月定期沟通,因地制宜指导制定社区(村)规民约。选派“法律服务专员”,指导特色村落制定农家乐承包经营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租赁合同等样本,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规避纠纷风险。搭建双向联络制平台,建立基层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衔接机制,一方面减少群众诉累,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另一方面有效提升基层调解组织法律文书执行力和公信力,助推诉讼案件转为委派调解案件。

  三是以庭所联动为重要“结合点”。白马寺法庭与辖区派出所、综治中心、司法所、信访部门建立定期会商联系,通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联合接访、联合研判、联合调处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诉源治理活力,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五位一体、协同联动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2024年上半年,法庭受理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调撤率达82.9%,调撤案件均自动履行完毕。

  充分发展“法庭+”模式,依托白马寺法庭已建立的“交通事故+婚姻家事”专业审判平台,发挥专业调解组织调解优势,建立矛盾调解纠纷解决平台,提升法庭服务效能,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实质性解决。

  一是法庭+交警。法庭交通事故审判团队开展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特点分析,定期与交警部门举行联席会议,研判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特点,对事故多发地分析成因,适时提出司法建议,加大道交平台应用率,共同督促保险公司积极参与诉前纠纷化解。

  二是法庭+妇联。建立网格联动的家事纠纷化解体系,注重亲情修复、心理疏导,积极开展调解化解工作,把家事纠纷尽可能化解在诉前,注重未成年人保护,通过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方式,解开当事人心结,让家事审判充满温度,传递温情善意。

  三是法庭+住建。针对物业类纠纷频发,业主与物业公司积怨较深等问题,充分发挥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的“深融入、精解纷”物业服务合同诉源治理工作法,指导辖区物业办、房产协会调解组织通过人民调解平台集中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类纠纷。针对矛盾纠纷开出“药方”,以司法建议方式对问题物业对症下药,联合社区居委会对物业公司督促整改。2024年上半年,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同比降幅超40%,调撤率超70%。

  鲁山县人民法院张良人民法庭以诉前、诉中、诉后三阶段为重要支点,一体推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工作,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收案量逐年减少,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两次。

  张良法庭下辖4个乡镇,辖区面积约426平方公里,人口30余万,管辖面积广、人口多,案件数量多、类型复杂。根据辖区特点,法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说理堂”为切入点,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一是依托乡规民约,焕活“说理堂”新机能。立足诉源治理基本任务,借助矛盾纠纷线索排查机制形成的网格,以乡规民约激活民间“说理堂”机能,创新“群众说事、调解员说理、法官说法”解纷模式。

  二是通过以点带面,推动“说理堂”广覆盖。在“杨李沟村说理堂”试运行成熟后,以便利群众为目标,通过实地走访、征求意见,积极推行“说理堂”式调解试点建设,在4个乡镇16个村挂牌成立“说理堂”,吸纳48位乡村干部、德高望重乡贤组建“说理队伍”。

  三是坚持关口前移,提高“说理堂”化解率。对“说理堂”运行中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靠前解决,注重深入一线走访,开展调查研究,查明矛盾难点,做到对症下药,实现矛盾纠纷实质化解。2024年以来,法官走进“说理堂”参与诉前群众矛盾纠纷调解69次,将30%以上的纠纷化解在基层。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优势,探索建立“一庭两所”联动解纷工作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一是设立“一庭两所”联动解纷工作站。联合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在四个乡镇建立“一庭两所”联动解纷工作站,充分利用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组织贴近乡村、熟悉村情民意的优势,在联动解纷工作站开展诉前调解,将法庭辖区内适宜人民调解的案件、司法所受理的人民调解案件以及派出所在治安治理过程中发现适宜调解的案件,分类纳入“一庭两所”联动解纷工作站的日常调解工作中。

  二是构建“三所(庭)联动”会商机制。汇集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力量,形成三所(庭)联动,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通、优势互补,定期召开案情分析研判会,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化解。2024年,召开“三所(庭)联动”会商27次,调解成功案件263件。

  三是完善“请进来、走出去”普法宣传机制。联合“一庭两所”开展法治宣传,“面对面”问诊,“手把手”把脉;坚持“请进来、走出去”,设立“法庭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审理,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2024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12次,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旁听案件100余人次。

  完善“立审执一体化”理念,设立由员额法官带领的执行组,以审促执,最快最优实现当事人诉讼权益。

  一是前端引导,源头预防。借助“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紧盯立案第一道关卡,扎实推进源头预防,降低“执行不能”风险;立案时,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诉前保全的相关流程,对符合诉前保全条件的当事人,引导其办理保全申请,并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尽快完成立案审查、保全措施审核等手续,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审执融合,以审促执。坚持审执融合工作模式,对当事人在立案前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未采取“诉前保全”的情况下,立足案件实际情况,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诉中保全”,及时锁定可控财产,降低后期执行难度;对已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明确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惩罚性措施,确保调解协议顺利履行。裁判文书后附判后告知书,将执行通知书内容、财产报告令等内容向当事人进行送达,并通过判后答疑、判后回访、判后督促等措施提升当事人按约履行率。2024年以来,采取诉讼保全案件26件,判后主动履行案件35件,判后调解履行案件21件。

  三是机制赋能,诉后保障。依托“一庭两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辖区内“说理堂”工作人员及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基层、找人找物便捷等优势,延伸司法触角,不断提升执源治理效能。2024年,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团队派驻张良法庭,充分调度法庭可利用资源,形成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原则上法庭审理案件在法庭执行,形成“调后立执”“判后立执”的良性循环。2024年以来,执行团队开展“入村大执行”行动13次,累计强制执行案件160余件。

  滑县人民法院锦和人民法庭于2021年被确定为家事专业化法庭,始终坚持全面贯彻习法治思想,丰富延伸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柔性司法、调判促和”的家事审判理念,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努力推动家事纠纷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有效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组建专业审判团队。配备4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0名书记员,均系女性干警,以“党建引领促审判,情暖五心铸精品”党建品牌为指引,突出“柔性司法”理念,负责审理全县域家事纠纷案件,实现审有所专、审有所精。2023年以来共审结家事纠纷案件2868件,其中调解、撤诉1400件,调撤率为48.81%,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二是打造家和文化区。配置居家客厅式审判庭、家事纠纷调解室、儿童游乐区,打造“孝道、家和”主题家风文化墙,放置“劝和书”,营造柔性审判环境,凸显温暖温馨诉讼氛围,有效缓解当事人对立情绪,引导双方自愿达成调解、自觉履行协议,线余对夫妻和好如初,回归家庭。三是设立家事调解室。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原则,选派4名具有丰富妇女工作和调解工作经验的人民调解员组成“滑县和合家事调解室”,常驻法庭参与家事案件调解,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为其提供实务操作、案例分析等培训指导,2023年以来共调处离婚、继承、赡养等家事纠纷500余件。

  一是建立快速预警机制。定期开展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以来共排查出3起易引发“民转刑、刑转命”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案件,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下,联合当事人所在地派出所、村委及政府部门,共同妥善化解相关案件。二是健全社会治理机制。联合县委政法委出台《深化诉源治理、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意见》,会同司法局等六部门建立家事纠纷联动调处机制,配合县妇联出台《家事纠纷协调联动工作实施意见》,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法院牵头、基层自治组织参与,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调纷止争格局。2023年以来,有效化解纠纷200余件。三是优化解纷路径。积极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络“三进”工作,推动司法所、派出所和村居民调解委员会共同搭建家事纠纷调解网络,发挥“以情动人、以法服人”的合力优势,多措并举“抓前端、治未病”,实现家事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薛某诉其四子赡养纠纷一案,法官、法官助理深入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与村委干部、街坊邻里共同化解矛盾,妥善解决了老人赡养问题,消除了当事人父子隔阂,使久违的亲情得以回归。

  一是补强村规民约效力。与民政局、文明办联合出台修订村规民约指导意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纳入村规民约,协助村居委拟定涉婚姻家庭、婚约彩礼等方面完善详实的村规民约,助推村规民约落到实处,全力服务基层治理。2023年以来,协助村委会拟定村规民约30余件,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二是传播家和理念。通过开展普法讲座、送法上门、巡回审判等多形式多渠道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家庭深入挖掘优秀家风家训文化,培育文明家庭风尚,推动法律观念深入人心,助力养成法治思维。2023年以来,法官在不同场合普法50余次,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次。三是坚持多元共治。用足用好“一村一法官”机制,加强与基层妇联组织、司法部门、民政部门的联调联动,构建“法官+乡镇干部+调解员”模式的矛盾化解矩阵,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让家事纠纷止于未病,止于未发。针对高额彩礼纠纷、赡养纠纷等典型案件主动深入到村,邀请村居委干部、妇联组织、人民调解员等参与调解,共化解纠纷100余件。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汤河人民法庭积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诉三发力”工作法,整合力量资源,强化协调联动,健全体制机制,推动实现矛盾纠纷“一条龙”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化解,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综治协调、法院指导、社会参与”的诉源治理共推格局,努力将矛盾纠纷吸附在源头、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2024年上半年共收案440件,同比下降41.64%,结案422件,调解率35.78%,服判息诉率97.87%。

  一是与区委政法委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方案》,协调区委各相关部门出台《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与辖区派出所和司法所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合作机制。

  二是与平安建设工作融合,借助综合治理平台,以汤河法庭为纽带,抽调全院干警分包辖区39个行政村,定期走访和法律宣传,在村委会公示包村干警姓名和联系方式,方便村民联系。

  三是积极建立对接机制,制定《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对接工作机制》,与办事处联合制定《人民法院与街道办事处相衔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参与诉源治理,拓宽社会纠纷的解决渠道,及时、高效、妥善处理各类具有调解基础的案件。

  汤河法庭在山城区委政法委、石林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在辖区设立庭、站、点三级矛盾化解网络。庭即法庭,站即在镇设立矛盾化解联络站,点即在村设立调解点,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大力开展诉前调解。2024年上半年,汤河法庭诉前调解472件,调解成功405件,其中运用调解平台化解384件。

  一级联调:织就相邻和谐“善治网”。在各行政村设立调解点,依靠各村调解员及时就地化解矛盾,法庭工作人员定期每月深入调解点调研指导乡村调解员的工作,及时总结发生矛盾纠纷的类型和特点,尽早介入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争取做到矛盾纠纷不出镇,最大限度把纠纷解决在诉前调解阶段。2024年上半年,汤河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17件,向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咨询11次。

  二级联调:提升联防联治“战斗力”。联络站由法庭工作人员常驻或定期巡回,主要负责指导调解点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定期汇总和总结各类矛盾纠纷的特点、基层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辖区党政机关反馈,并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研判,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辖区,做到疑难复杂纠纷不上交。

  三级联调:打造难题化解“终点站”。以法庭为基础,吸纳优秀律师、政法部门退休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学者及“五老人员”等加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行列,成立特邀调解团队。在人民法庭显著位置公示非诉讼纠纷解决流程及优点,做好诉前引导,案件受理前充分释明优势特点,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途径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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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河法庭树牢“一个纠纷、一个案件、一次解决”的工作理念,抓住双方特殊关系这一特性,用调解化解纠纷,修补双方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突出实质化解,防止衍生案件发生。

  一是推行速裁快审模式。做好繁简分流,区分难易纠纷分类审理,开展速裁审理,做到简单纠纷高效裁判,调解贯穿始终,实现案结事了。

  二是选取典型示范诉讼。选取有代表性、指导性、参照性的案件,开展示范诉讼、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公开宣判等活动,切实发挥审理一案、化解类案、教育一片的引领效果。

  三是弘扬传统巡回审判。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选择典型案件巡回开庭办案,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获。

  一是推行答疑首问负责制。案件的主审法官作为答疑的第一责任人,在案件作出裁判后,承办法官及时解答当事人疑惑。当事人对承办法官答疑不满意的,启动逐级答疑机制,由庭长或分管院领导参与答疑。当事人对承办法官办案公正性存有疑问、可能产生信访或其他不宜由承办法官判后答疑的,由庭长或分管院长进行答疑。

  二是推行答疑主体广泛化。吸收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等第三方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判后答疑工作,实现答疑参与的广泛化,提高公开透明度,增强答疑效果。由专门人员负责答疑,给当事人印发判后答疑告知书或判后答疑明白纸,梳理答疑的常见和集中问题,对当事人疑惑进行列举式解答,随裁判文书一并送达当事人。

  三是推行答疑成效考核制。将判后答疑工作纳入法官的绩效考核,衡量法官判后答疑的实质成效,确保法官既明晰当事人疑惑之处,也认清当事人不满之因,对法官转变工作作风、严守审判纪律,起到明显效果,确保实体正义、程序正义、结果正义。

  河南省建设“中原农谷”是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现代化河南建设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原农谷实施“一核三区”发展战略,其中“一核”(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位于原阳县人民法院桥北人民法庭辖区。为“中原农谷”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找准保障“国之大者”“省之要者”的切入点、着力点,桥北法庭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一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桥北法庭配置3个审判团队、1个特邀调解员团队、2个执行团队,法庭总人数达24人。将特邀调解员团队3名驻庭调解员编入3个审判团队,形成“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人民调解员”协同配合的诉前分流模式。二是案件繁简分流从快办理。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快速立案,将买卖合同纠纷等12类案由优先识别为简案,其余案件则识别为繁案,积极适用简易、小额程序,由法官团队进行要素式审判办理,推动70%案件进入“快车道”速裁快审。三是探索建立“审判+执行”大团队模式。法庭自审案件转执行的,直接登记立案;在审判过程中,随案发送自动履行告知书和提示书,明确告知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义务。发挥人民法庭熟知社情民意且与乡镇政府、社区等联系紧密的优势,提高查人找物精准度,提升案件执结率与执行到位率。打造“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闭环。

  依托人民调解平台、移动微法院等信息化平台,在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设立中原农谷核心区法官工作站,探索在“中兴产业园”等园区建立“法官工作室”,通过法官定期驻站办公、定期走访,为企业解答涉股权、商事合同、劳动关系等法律问题。挂牌以来,指导网上立案211件、调解94件、在线个法官团队为服务保障中原农谷建设专业团队,聚焦中原农谷建设司法需求,加强司法研判,总结工作思路,不断提升法官团队的专业思维、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与相关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对接,选聘农业、种业等专家建立专家库,对涉中原农谷建设纠纷,建立并完善专家咨询、专家调解、专家陪审、专家参与判后答疑等制度。通过“专业审判+专家借智”,在桥北法庭打造服务保障中原农谷核心区建设“桥头堡”,已审结涉中原农谷建设相关案件106件、调解34件。

  一是在规划阶段强化“决策服务”。“法官工作站”深度参与重点项目规划,聚焦平原示范区“一心、五区、四基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预判规划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主动为涉及5个乡镇(街道)64个行政村(居委会)、总面积10.89万亩、总投资4.46亿元的平原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该项目未出现一起因土地流转或补偿标准引发的诉讼,确保核心区规划建设依法、高效开展。

  二是在建设阶段强化“风险管控”。加强与平原示范区社会管理委员会、新乡市农高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涉中原农谷建设案件清单,能动提供法律意见。畅通绿色诉讼服务通道,对涉中原农谷建设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案件,及时审查、快速立案、依法审理。妥善审理了新乡某食品有限公司与某建筑公司冷库建设纠纷案,为重点项目营造和谐稳定的建设环境。

  三是在运营阶段强化“法治护航”。邀请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驻法庭挂牌办公。邀请辖区科研院所、科技骨干企业代表旁听庭审,为辖区科研机构提供更直观、权威的交流与体验。法庭工作人员走进“中原农谷”核心企业,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帮助企业梳理法律风险,针对企业如何防范化解法律风险、进一步完善管理漏洞提出意见和建议。自中原农谷推进建设以来,桥北人民法庭为中农发种业集团、牧原集团、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等30余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50余次,甄选、推送劳动争议、买卖合同典型指导案例43件。以桥北法庭为前沿阵地、服务保障中原农谷建设的司法保护“矩阵”已初步建立。

  博爱县人民法院许良人民法庭地处太行山南麓的豫晋两省交界。作为专审全县“家少”案件的许良法庭,聚焦守护家庭的“最小单元”,立足源头疏导和实质化解,打造“三三”家事纠纷“枫桥式”专业治理模式,以维护家庭的“小和美”推动社会的“大和谐”。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共审结婚姻家事案件1350件,调撤率达70.3%。被授予全省法院先进工作集体、全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

  一是“主题党日+”减增量。指导规范红白理事会管理,帮助辖区11个村将彩礼金额纳入村规民约,遏制高价彩礼;与村级组织建立“如许良缘”家风驿站,结合“五星支部”创建,开展家风故事交流、微电影展播,引导良好家训家风养成,从源头预防家事纠纷发生。2023年,婚约财产和赡养案件同比下降60%。

  二是法治引领防变量。实行“庭所”联动,构建民调说事、民警说案、法官说法“三位一体”模式,联合派出所、司法局对村干部、民调人员定期培训,互通信息,防婚变、防激化、防转刑;筛选社会关注度高、化解效果好的婚姻家事案例印制宣传册向群众发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落地生根。2023年以来,共发放宣传册4000余册。

  三是德治教化提质量。上好“法治公开课”,发挥巡回审判、现场释法、法治宣讲集约效应,引领乡村法治思维;开设家庭教育“微课堂”,邀请妇联、民政等部门人员为群众开展家庭教育讲座、签订“好家风”倡议书,引导群众崇法向善,提升家庭生活质量。2023年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和宣讲26次,签订倡议书116份,受众2万余人。

  一是构建家事审判“1+3+N”机制。对每一起家事案件,坚持家事调查、调解、指导三个必经步骤,并引入心理疏导、判后寄语、提示履行、案后回访等N项机制,精研矛盾症结,抚平对立情绪,缓解家庭矛盾;在法庭设置“舒心”心灵驿站,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婚姻、抚养案件当事人及子女进行心理疏导,修复伤损情感。

  二是实行“1+1+1”涉少关爱教育模式。与县妇联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运用涉少“家庭教育指导令+告知书+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保护模式,督促监护人担负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2023年以来,共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265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和《关爱未成年提示》11份。

  三是强化“庭+家+社”司法观护帮教。在法庭设立妇女儿童之家,引入《家庭暴力案件危险评估制度》,实行“红黄蓝”分级管理和干预,形成反家暴联动共治;在涉未成年案件中引入社会观护员参与机制,对接家庭实时掌握“问题少年”成长动态,做好义工服务并帮教重塑。

  一是向网上延伸。对双方异地分居、矛盾较深的纠纷,通过“云上法庭”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在线调解,引导平心静气面对,避免发生正面冲突;有针对性对赡养、抚养权纠纷进行判后回访,采取“云探望”的方式克服时空障碍,弥补亲情缺失缺位。

  二是向多域延伸。选聘乡镇综治、律所、村组等人员组成家庭调查员网络,协助法庭做好固定证据和调解等工作,及时掌控当事人生活情况、心理变化情况,借助社会力量的多元渗透化解,构建家事纠纷防护网。2023年以来,21名家事调查员协助化解纠纷106件,无一起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三是向判后延伸。法官与驻庭调解员共同做好判后答疑和回访,对家事涉财产案件,做好履行善意提醒,提升自动履行率,2023年以来,共开展家庭回访119次,家事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0%,涉案金额71.62万元。同时,强化司法建议,及时堵塞治理漏洞。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村(居)委员会派员为群众见证遗嘱形式不合法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并附上《遗嘱订立提示》,以能动司法“小切口”做好基层治理“大文章”。

  台前县人民法院孙口人民法庭立足工作实际,聚焦提升诉源治理效能、提升审判执行质效这两项核心目标,以“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紧盯“源头”治理靶向攻坚,积极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激发人民法庭基层解纷效能,为台前县域和谐稳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2024年上半年,孙口法庭辖区万人起诉率为47.02件/万人,同比下降4.13件/万人。

  孙口法庭立足工作实际,构建“庭所联建”“法庭+人大代表”“法官+调解员”等多元解纷机制,将诉前调解端口前移,统筹整合孙口镇派出所、司法所、特邀调解员、人大代表力量,凝聚合力,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房屋宅基地等多发性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全链条解决。设立诉前矛盾纠纷调解室,由驻庭调解员及特邀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同时借助台前县的特殊地理优势,与临近的山东省阳谷县寿张法庭、梁山县赵固堆法庭建立“联防、联调、联送”机制,化解一批疑难案件,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增量。例如诉前调解的代某等22人与某教育培训机构教育培训合同一案,代某等22人为其子女向某教育培训机构缴纳了教育培训费12万余元后,某教育培训机构在培训未完成就停止培训,机构关门大吉。针对该案,孙口法庭法官、驻庭调解员主动与该培训机构的管理机构联系,多方查找寻找到培训机构负责人。通过调解,教育培训机构同意退还代某等22人相关费用并主动履行。2024年上半年,孙口法庭受理诉前调解案件76件,调解成功数31件,平均调解时长18.52天,诉前调解成功率41.26%。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孙口法庭强调审执兼顾,在裁判文书中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强化裁判文书的可执行性,在审判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止争于审。如娄某与某汽车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娄某到某汽车公司购买车辆,不听公司工作人员劝阻执意到研发生产车间查看车辆生产,不慎摔伤后诉至法庭,法庭经审理认为娄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汽车公司尽到了注意阻止义务,娄某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依法驳回娄某的诉讼请求,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弘扬了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孙口法庭负责审理县域内一半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对买卖合同案件实行“绿标签”办理方式,优先审理、调解、执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通过“综合+专业”及繁简分流机制,孙口法庭持续提升办案效率,优化发改率、上诉率和民事调解率等核心指标,实现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的双提升,上诉率、发改率在5个人民法庭中最低。上半年,孙口法庭案-件比为1.42,全市排名第一。

  探索建立“1+1+1”审执工作模式。院党组精心选拔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驻庭执行团队,担任员额法官的执行工作助理,除保全、终本、案款、信访等执行事务外,集中精力搞执行,以执行完毕率和执行到位率为工作目标,把当事人的纸上胜诉权益变成真金白银。目前,孙口法庭审判执行人员共10人,有效实现了审执一体化运行。审判法官交叉办理执行案件,打破审执分离及执行程序重复调查的弊端,取得以审促执、以执验审的良好效果。上半年,孙口人民法庭执行完毕率67.73%、执行到位率69.54%,同比上升15.31%、16.17%。成立“人大代表之家”工作室,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法庭开放日、旁听案件审理、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实现人大代表对法庭工作的常态化监督。积极探索“法官+代表”矛盾纠纷调解模式,法官与人大代表对接,推进人大代表对法庭监督联络机制“纵深”式发展,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禹州市人民法院郭连人民法庭扎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纠纷矛盾化解,充分发挥辖区内拥有规模化中药材产业集聚园的区域优势,将中药材“切制、净制、炮制”三大工艺赋能司法,以联建强基、融通解纷、治源共赢的方式服务辖区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上半年,郭连法庭共审理涉中药材案件79件,收案数同比下降19.93%,涉案标的2000余万元,案件调解率61%,服判息诉率97.04%。

  郭连法庭借鉴中药材制作基础的“切制”工艺,完善基层基础建设,助推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产业化高质量发展。一是党建引领根植止争理念。郭连法庭党支部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扎实开展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夯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思想根基,与辖区中药材种植、加工村支部开展联建共建活动,打造“庭联村”党建品牌,全方位提供司法服务,实现“司法入户”。二是组建配强专业审调团队。建立以2名法官为主、2名法官助理、4名特约调解员为辅、143名网格调解员为依托的“金字塔”式中药材纠纷专业化审判调解团队,定期组织审调团队和特约调解员学习中药材专业知识,强化调解能力,以专业化给予涉案企业更多司法关怀和权益保护,诉前调解成功率同比提升33%。三是建立涉中药材案件智慧通道。强化智慧法庭建设,打通企业线上诉讼通道,实现线上立案、线上保全、线上调查、线上开庭,同时在立案阶段强化案件甄别、标识及分流,实现涉中药材纠纷案件繁案精审、简案快审,专业化较强且影响范围较大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由庭长或主管院长审理,让企业足不出户即可享受高质量司法服务。2024年上半年,涉中药材案件网上立案率、网上保全率均为100%,网上开庭率68%,线件。

  郭连法庭借鉴中药材处理的“净制”工艺,构建分层调解、网格治理、立审执一体多元解纷机制,确保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一是构建确立分层调解体系。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解纷模式,把非诉机制挺在前边,细化涉特色产业案件诉前调解处理流程,根据案件及企业的不同情况定制调解方案,实现突发纠纷即时调、异地纠纷线上调、疑难案件专业调、系列案件一起调,深入挖掘纠纷背后的矛盾根源,确保“能调尽调”,形成共建共享的综合调解大格局,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诉讼,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的影响。二是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郭连法庭坚持共治共享,以法庭为主导,与辖区内各镇、街道办党委协调联动,形成“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村(社区)”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无讼村”“三零社区”建设,通过研判各辖区案件类型与万人成讼率,对乡镇诉讼成因开展专题调研,量身定制《诉源治理白皮书》主动服务乡镇风险防控和基层党委决策,2024年上半年共发布白皮书类指导性文件12份,累计建立“无讼村”6个、“三零社区”8个,辖区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16%,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三是强化立审执一体化审判思路。抓实纠纷一次性解决原则,做好诉前文章,将诉前保全、登记立案和诉调工作有机衔接,以保促调促执。做实诉中文章,调解贯穿全流程,穿透式审判涉企纠纷,确保案结事了人和。做深诉后文章,通过缩短判决履行期限、随判决送达“督促履行通知书”、判后定期回访督促履行等手段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确保案件即结即执,80%的涉中药材纠纷案件判后自动履行。

  郭连法庭借鉴中药材制作的“炮制”工艺,从高效化解、合规审查、普法宣传等入手,提高司法服务“疗效”,从源头上避免、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是建立涉企案件高效化解机制。畅通司法服务渠道,从诉前、诉中、诉后全方位做好司法服务工作,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的同时在诉前“勤指引”,诉中“勤沟通”,判后“勤答疑”,效率质量两手抓,将未成“访”的当事人诉求高效化解在各个流程节点。郭连法庭与辖区党委政府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因案施策、分类办理等方法,让当事人每起诉求都能找到相应的维权渠道。2024年上半年,郭连法庭涉中药材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1.27天,三年来无一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无一缠访、闹访、越级访,做到“矛盾不上交”。二是延伸职能助力企业合规发展。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行业普遍性问题,向中药材行业协会发放司法建议,修补行业漏洞,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法律风险,针对中药材企业经营风险发出法官提示,帮助企业降低法律风险,确保合规经营,2024年上半年共发出司法建议和法官提示23件。三是实现特色定制法治宣传方式。坚持问需于企业、对症下药,针对不同的中药企业开展不同的法治宣传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前与企业进行对接,充分了解企业所需所问,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确保辖区特色产业企业守法经营、诚信发展。定期邀请村民、企业代表等旁听庭审,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丰富其法律专业知识。2024年上半年,共开展法治座谈、讲座18次,邀请旁听庭审65次,普法人员2000余人次。

  临颍县人民法院固厢人民法庭立足家事审判工作特色,聚焦守护家庭这一社会“最小单元”,坚持以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为导向,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延伸司法服务,优化司法服务理念,不断丰富充实和探索完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全力打造“法院引导、多方参与、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惠民新模式”。2023年共受理家事案件1023件,审结1020件,调撤率为48.43%。截至2024年上半年,共受理家事案件474件,审结410件,调撤率为67.31%。

  固厢人民法庭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理念,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党性教育、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的基础上,将党建工作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相结合,创新“党建+”模式,建立“三个一”学习制度,即“每周开展一次集体理论学习、每月召开一次疑难案件大讨论、每季度参加一次培训”,充分发挥党员干警领头雁作用,让上门调解、带案下访、案件回访、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成为常态,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党支部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针对家事纠纷的特殊性,固厢人民法庭改造传统审判庭布置模式,打造以“和”为主题的家事专业化法庭,设置“三室两长廊”,即家事纠纷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和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室,家风家教文化长廊和党风廉政文化长廊。同步组建“家事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人民调解员”2个女子专业审判团队,立足实际,用心审判,有序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专业化改革,为群众提供立案咨询、家事调解、家事审理、心理疏导、家庭教育等“一站式”家事诉讼服务。

  一是形成源头预防、非诉在前、多元化解的分层递进前端治理路径。依托法庭,推动妇联、各乡镇调解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和县矛调中心等共同搭建家事纠纷调解网络,做实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搭建多元解纷渠道,运用“剥洋葱”思维,构建源头治理、多元化解、诉前调解、司法调解、诉讼裁判的“五层递进”化解工作法。

  二是构建“法院+妇联”联动机制。挂牌成立漯河市首个“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邀请乡镇、村委妇联工作人员入驻法庭助力家事案件调解工作,建立微信工作群,随时随地为妇联调解人员提供婚姻家庭法律指导,保障家事纠纷处理的合法性。将妇联的柔性调解与法院的理性审判有机结合,提高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让家事纠纷处理更显“法度”,更有“温度”。

  三是与司法所、派出所形成合力,打造“两所一庭”共治共建诉源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充分对接县矛调中心,邀请调解员驻庭调解,合力化解纠纷。定期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指导培训会,助力提高人民调解员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推动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等工作深入融合,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实质性化解。

  固厢人民法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新时代家事审判工作职能与定位,不断推动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取得新进展,以“小家”和睦促“大家”和谐,为妇女儿童权益撑起“法治晴空”。与县妇联联合成立全市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聘请6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发现当事人疏于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及时提醒、充分释明,并向当事人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情况严重的,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随案发放《关爱未成年人工作提示》,督促父母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把工作重心和力量向“心理症结”延伸,创新家事纠纷审判模式,联合县妇联引入家事纠纷心理疏导干预机制,设立“心理疏导室”,协调县妇联轮流派驻专业心理咨询师担任心理疏导员,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着力修复亲情,让家事审判充满温度,传递温情善意。制定实施《临颍县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操作指引(试行)》,对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发放《反家庭暴力告知书》,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用法治力量为家暴受害人撑腰。

  义马市人民法院千秋人民法庭立足区域特点,强化多维赋能,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着力打造“家睦人和·邻里相亲”家事调解金字招牌,绘出最大“同心圆”,柔解家事“千千结”,形成专业化审理、多元化解纷、柔性化办案并举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义马实践。

  高度重视法庭基础建设、队伍建设,着力优化人员结构、提升素质能力,强化技术应用,内外兼修保障司法服务的亲民性和便民性。一是政治建设铸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法治思想融入家事审判及司法服务全过程,切实提升法庭团队的政治素质和使命意识,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扎实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人民法庭。二是先锋引路激活力。严格按照“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的要求,设立千秋人民法庭党支部,进一步深化“四融四立”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员在诉讼服务、执法办案、法治宣传、日常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三是优化配置强队伍。组建专业审判团队,选派具有10余年执行经验的员额法官,提升法庭审执衔接效率,在“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办案模式基础上,增配调解员、书记员、立案人员、法警各1名,促进队伍由“专职专精”向“全能团队”转变。

  千秋法庭明确家事法庭新定位,强化“三个突出”家事审判思路,推进实践高效、公正的司法办案新模式,2023年8月至今,妥善审结各类案件304件,上诉率0.65%,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一是突出专业审判,提升案件质效。选配家事审判经验丰富、细致亲和、专业能力强的女法官担任团队长,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社区调解员组建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团队,实现审有所专、审有所精。二是突出灵活审判,提升审判效率。灵活运用巡回审判,妥善化解辖区矛盾纠纷,先后到马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义马市人民医院等地巡回开庭审理家事纠纷,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三是突出诉调对接,提升治理效能。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情的诉前和解及庭审联调等制度,制定个性化、多元化解决方案,及时修复家庭、邻里关系,有力促进家庭和谐,2023年8月至今,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78%以上。

  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主要路径,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一是发挥职能凸显柔性司法。探索创立“家庭医院”家事审判方法,做到审前“望闻问切”找病因、审中“对症下药”治顽疾、判后“留院观察”稳病情、案外“义务问诊”治未病,将“家”“法”“情”“理”深度融合。二是多元联动共促纠纷化解。加强与市妇联及辖区内街道办事处、综治中心、社区等基层治理单位的沟通协作,推动形成“共治”合力,促进矛盾化解。三是选优建强厚植自治基础。定期前往街道、社区就家事纠纷及常见纠纷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培养群众身边的“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力量。

  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贴心的家事司法服务,努力做到感情上“亲民”、工作上“利民”、措施上“便民”。一是贴近需求优服务。整合立案、调解、审判、送达等环节,提供“互联网+法庭”一体化诉讼服务,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提高司法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二是强化监督护正义。秉持“阳光司法”理念,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举办“专题开放日”“家庭教育宣传”等活动,邀请代表委员、企事业单位代表、辖区群众观摩庭审,增强司法裁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深化普法意识。按照“重内容、重方法”的宣传方式开展“拒绝高额彩礼弘扬婚恋新风”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进行答疑解惑,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夏邑县人民法院孔庄人民法庭致力婚姻家庭案件的诉源治理和矛盾化解工作,尤其是在处理涉彩礼纠纷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出治理高额彩礼纠纷的“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宣传、一手抓联动”工作法,弘扬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助力年轻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一是坚持调解优先,促进矛盾就地化解。以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平台为依托,孔庄法庭安排法官、法官助理与调解员“结对”,积极参与婚约财产纠纷诉前调解,实现部分案件在诉前及时化解。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共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指导6次,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有效提高特邀调解员处理婚约财产纠纷的矛盾处理化解能力。

  二是坚持情理法融合,实现判决认同。对无法调解的涉彩礼案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指导精神,依法审慎认定彩礼款,科学考虑影响彩礼款返还的主要因素,对高价彩礼,在裁判时旗帜鲜明地予以遏制。在裁判文书中注重释法说理,引导改变借婚姻索要财物的陋习。部分案件的裁判理念与审结后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导精神和具体规定相一致,得到了群众认可。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审结的该类案件无一起被发改、信访。

  三是加大对涉婚约财产案件的执行力度。孔庄法庭依托“审执一体化”模式,实现“就地审理、就地执行”。对审理完毕并生效的婚约财产案件,及时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对拒不履行裁判文书义务的当事人,就地引导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必要时依法采取拘留手段,确保彩礼款及时返还。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涉婚约彩礼纠纷案件进入执行5起,执结率达78%,执行到位金额298270元,其中1起案件从当事人提交执行申请书到追回全部彩礼款仅用时10天,实现了高效执行、彻底执行。

  借助网络媒体扩大审判效果。孔庄法庭注重挖掘本庭审结的典型案例,5起涉婚约彩礼纠纷典型案件以以案说法形式首发在夏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由于其典型性和社会价值契合性,《彩礼起纠纷,该不该返还?看法官如何断案》《彩礼30万?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等文章一经发布,很快就先后被豫法阳光、今日头条、网易新闻等媒体转发,承办法官陆续接受河南广播电视台采访,审判效果进一步扩大。通过这一宣传手段,既进行了普法,又彰显以司法裁判遏制高额彩礼不良婚嫁风气的价值引导,起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大力开展“高价彩礼”宣传活动。孔庄法庭将治理高额彩礼工作与“八五”普法有机结合起来,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不定期开展巡回审判3次,组织旁听24次、自主组织和积极参与开展高价彩礼法治宣传活动3次。通过加大婚约彩礼案件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群众高价彩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

  联动乡里,助力社会治理。孔庄法庭通过在4个乡镇设立“法官驿站”延伸司法触角,加强与各乡镇以及村委的沟通协作,致力于“抓前端、治未病”。2023年借鉴“网格化治理”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建立4个“法官、人民调解员、村法律顾问、包村干部、村支书、联络员”协同配合的矛盾纠纷化解团队,成立4个微信工作群,加强法官与各团队的日常联系,方便提前介入婚约彩礼等婚姻家庭纠纷,促进矛盾及时得到化解。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通过这一模式协助各乡镇及时有效化解涉婚约彩礼纠纷19件。

  注重调研,提供司法遵循。通过不定期研判婚约财产案件个案成讼映射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制作婚约财产案件调研报告,向政府相关部门就高价彩礼问题发送司法建议2篇,开展婚约彩礼案件的“靶向式”治理。此外,孔庄法庭早在2022年时就制定了婚姻家庭案件审判白皮书,就婚约财产纠纷深入剖析,2023年联合其他审判庭共同制定《夏邑县人民法院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宣扬低价彩礼、婚约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为社会综合治理提供司法遵循,有力服务县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

  鹿邑县人民法院试量人民法庭位于试量镇镇东办事处,管辖试量、高集、邱集3个乡镇,辖区人口15万。近年来,试量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网格化凝聚“前端”多元解纷合力、以信息化提高“中端”审判质效、以立审执一体化“后端”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为路径,筑牢基层解纷“桥头堡”,试量法庭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5次,获得“全省四最法庭”“全省法院先进法庭”等荣誉。

  一是构建网格化精准服务格局。为更好推动基层社会治理,鹿邑县实行“干部联网格、干警联村居、党员联住户”“网格管理信息化、网格力量多元化、网格服务精细化”的“三联三化”工作体系,法庭辖区乡镇共划分三级网格,设有网格长、网格员、政法联络员等,形成“人在格中寻,物在格中找,案在格中执”动态良性循环,通过一个个网格,精准对接司法服务。同时,法庭5名干警担任政法联络员,通过“网格通”手机APP线上实时查看上报线索,一旦有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自“三联三化”工作开展以来,法庭通过与辖区乡镇网格员联动,成功送达案件45件,查人找物23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6件,有效破解执行难和送达难的困境,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和群众司法获得感。

  二是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协作联动。在全市率先将“万人成讼率”纳入乡镇平安建设考核内容,推动乡镇重视矛盾化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支持下,法庭与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委员会等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法庭进网格—打造多元解纷共同体的实施意见》《关于类型化纠纷联合化解的实施意见》《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实施方案》,同时调动村委干部、网格员、“乡贤”等力量,构建“一庭两所+N”解纷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同调、多元共治的解纷体系。

  三是做实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法庭定期对人民调解员、乡村干部、人大代表等开展调解业务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提升基层力量的调解能力。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57件,提供各类咨询87次。2024年6月,人大代表调解室在法庭挂牌成立,邀请两名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已成功调解案件16件,通过汇聚解纷合力,将矛盾解决在前端,化解在萌芽状态。法庭辖区2022年万人成讼率0.26%,2023年万人成讼率0.24%,2024年上半年万人成讼率为0.12%,呈逐年下降趋势。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业务。把“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法庭工作宗旨融合党建工作,按照“一支部一品牌、一党员一旗帜”的思路,落实“支部建在庭上”工作要求,6个人民法庭成立了联合党支部。加强法庭队伍建设,落实工作、生活优待,新招录公务员先到法庭历练,在职级职务晋升、遴选入额、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法庭工作经历加分或者优先考虑,激发法庭干警活力,让法庭干警下得来、留得住、能干好。

  二是“指尖诉讼”便民高效。运用网上立、电子送、线上调、云上审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有效解决当事人来回跑、不方便、异地审等问题,提供优质、高效诉讼服务,让老百姓打官司“少跑路”“不跑路”,把人民法庭打造成群众的“掌上庭”,实现在“家门口”打官司、解纠纷。

  三是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传承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偏远的乡镇、行政村设立“巡回审判点”,把庭审搬到群众跟前、村委大院,对于宅基、赡养、彩礼等多发典型案件,或者老、弱、病等特殊群体,开展巡回审判。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共计开展10次巡回审判,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到公平正义。2024年上半年,法庭一审服判息诉率94.51%,上诉率5.49%,审判质效处于全院先进位次。

  一是探索“立审执”一体化机制。创设执行保证书,审判阶段调解时,在调解书签订之前让义务人现场履行或提供财产担保,并在调解协议中增加到期不履行义务的惩罚性条款,推动执源治理。2024年上半年,法庭执行案件收案49件,结案30件,执行完毕23件,执行完毕率76.67%,个案执行到位率77%。2023年收案数同比下降63.06%,执源治理效果明显。

  二是激活基层自治“源动力”。融合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与“五星党支部”创建工作,以打造“无讼村居”为重要抓手,积极推进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落地落实;指导乡村制定村规民约,把高额彩礼、构建睦邻关系、妥善化解土地纠纷、遏制借贷高息等内容引入村规民约,预防和减少纠纷。运用司法大数据资源,就民间借贷、土地流转等多发纠纷,向相关治理部门制发司法建议,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汝南县人民法院老君庙人民法庭位于“豫南明珠”宿鸭湖畔,辖四个乡镇(街道),辖区人口17.6万人。2023年以来,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积极探索矛盾解决方式及途径,形成“四段”调解法,在家事、邻里等纠纷的“未诉”“诉前”“诉中”“判后”四个阶段,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法,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2024年上半年,审结案件432件,其中调解223件,撤诉66件,调撤率66.90%,同比上升8.29个百分点。

  一是依托人民调解,力争源头无讼。与辖区49个村(居)委会签订调解合作协议,在所辖4个乡镇(街道)组建4个由法庭干警、村(居)委干部、人民调解员参加的“1+1+1”微信调解群,针对矛盾线余次走进村委、社区指导“无讼社区”创建,培训“法律明白人”219名。2024年5月15日,联合河南电视台“大象融媒”走进老君庙中学,面向师生、家长讲授《家庭教育促进法》,收到良好效果。2023年以来,依托人民调解平台调处矛盾纠纷317件。

  二是“五老”余热助调,公心明理促和。老君庙法庭与辖区“五老”协会对接,建立共同调处家事邻里纠纷的“1+1”模式,针对不同类型纠纷选派合适的“五老”人员参与调解,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梳理矛盾产生的原因、区域、类别,有针对性地研究制订调处热点、难点纠纷的对策,拓展“五老”协会效能。2023年以来,依托“五老”协会,化解家事纠纷63起。该做法被央视《平安中国2024》栏目报道。

  三是一庭两所共建,联动化解难症。与辖区4个派出所、4个司法所建立《联动联调共建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集预防发生、调处化解、诉讼引导为一体的矛盾化解模式。建立联动平台,适时共享矛盾线索,针对具体纠纷,及时介入调处。对调处未化解的纠纷进行法律释明,平稳导入其他解决途径。定期磋商研判,对多发性纠纷呈现出的共性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解决建议。2023年以来,老君庙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联动调处家事纠纷69起。

  一是打造团队加强版。加大诉前调解力量投入,由2名法官助理担任诉前调解员,2名书记员予以协助,2名员额法官择案重点指导,必要时特邀人民调解员加入调解,组建了高效能调解团队,因案施策,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坚固防线。

  二是确保分流合理化。本着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原则,老君庙法庭将已递交起诉状的案件分流处理,将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纠纷分流到诉前调解平台,即时开展调解;将未经调解直接起诉的案件,退回到村调解组织或者多元调解平台进行“补课”,确保能调尽调,力争化解纠纷在诉前。

  2023年以来,老君庙法庭共分流纠纷759起到诉前调解平台,调解成功485起,诉前调解成功率达63.90%。

  一是调解趁时机。为确保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始终把调解作为案结事了的重要抓手,紧盯案件受理后、审理中、判决前三个环节,选择最佳时机作为切入点,适时调解,提高调解成功机率。

  二是调解有策略。根据纠纷特点,灵活采取“背靠背”“面对面”调解方式JN体育平台,多轮次多场景做调解工作,把握调解节奏,减轻对抗,能动调解,力求实效。

  三是调解重情理。坚持法至上、理为先、情必真,与当事人讲法理、讲事理、讲情理,换位思考,将心比心,通过柔性调解,传递司法温情,促进握手言和。

  2024年上半年,诉讼案件调解率达51.62%,同比上升8.32个百分点。

  一是答疑求服判。案件判决后,充分做好判后答疑工作,释明法律规定,解答判决疑问,让当事人“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从而使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理解并信服。

  二是再调促履行。在消除当事人内心的疑问和误解后,法官并未止步于服判息诉,而是再次引入调解,助推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促进案结事了。

  三是回访保和谐。对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婚姻纠纷和达成调解协议的赡养案件等,案件审结后,法庭积极对接当事人所在村委,密切关注,适时回访,跟踪调解,确保基层和谐稳定。

  2024年上半年,判决案件139件,其中53件经“判后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判决自动履行率达38.13%。

  新野县人民法院新甸铺人民法庭深入贯彻习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打造“新安无讼”诉源治理品牌,以法治新“枫”赋能基层治理,促使矛盾纠纷从易讼、多讼向少讼、无讼转变,为辖区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做出积极贡献。今年上半年,辖区诉讼案件同比下降16.52%,诉前调解成功率同比提升35.4%。

  探索以法庭支部为基础,联合辖区26个村党支部,以支部建设促进诉源治理。先后开展矛盾化解主题党日活动16次,主动收集研判婚姻、赡养、邻里等矛盾纠纷,实现业务共商、平台共建、资源共享、难题共解,全面提升党建引领诉源治理效能。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工作信息等方式,转化为理论研究成果,进而更好指导工作实践。

  一是坚持“请进来”。在法庭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为基层解纷组织提供温馨调解场所。聘请辖区214名老党员、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作为特邀调解员,与法庭一同做好纠纷调解。今年上半年,在特邀调解员的参与下,先后有98起纠纷得以妥善化解。二是积极“走出去”。在辖区各村建立“法官工作室”26个,法庭干警到各村排查矛盾调解案件70余次,让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三是精准“指导好”。围绕基层常见婚姻家庭、宅基土地、民间借贷等纠纷,编发《常见民事纠纷调解指导手册》500余册,做实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助力提升基层调解水平,受到辖区党委、政府、人民调解员广泛肯定与好评。

  在各村推行“一名包村干警、一张便民联系卡、一个微信联络群”等“三个一”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一名包村干警”,即让法庭干警分包全镇各行政村,常态化开展联系基层、联系群众活动。“一张便民联系卡”,即在各村村部、小卖部、小诊所、学校等显著位置,张贴便民联系卡片350余张,公示包村干警联系电话、工作职能等,确保“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一个微信联络群”,即发挥微信应用广泛、联系方便的作用,在各村建立诉源治理联络群26个,打通矛盾预防化解神经末梢,发挥小微信大作用。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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